阮新柔反应过来时,她的手已经摸在了莫云的胸膛之上。
她只觉得指尖发烫,那股烫意顺着手指窜上手背爬上她的胳膊,直击她的脑神经。
她“嗖”的一下将手抽了回来,对上莫云略感受伤的双眸,阮新柔忒心虚的将手藏到了身后。
莫云的敛目,双肩微微耷拉下去,“娘子,你从前最喜欢摸我胸膛,为何现在对我如此冷漠?”
阮新柔深吸了一口气,惊恐的看向莫云。
他在说什么虎狼之词。
原主从前最喜欢摸他胸膛?
这话不假,奈何现实根本没摸几次好伐。
他们两个就那么三次亲热,次次中标。
其余时间,他不是在求学就是在求学的路上。
也就是原主对他的爱意太过浓重,否则哪个好女人能受得了守活寡?
就如她前世,不提莫云帆的白月光,也不提莫云帆的事业心,只提莫云帆的身子。
她是相当满意的。
公狗腰,大长腿,英俊脸,八块腹肌,活好时间长,
每次她的身子都很愉悦。
但如果黑心狗让她攻略一个秃顶大肚油腻男,而那个秃顶大肚男心中还有人,她宁可直接死了。
再看面前男人,拥有着莫云帆那张绝世容颜,只是较他少了一些棱角与戾气。
如果她前世没经历那些,穿越过来遇上这样的极品,她倒是可以试一试。
但如果只是如果。
她背后的手握成了拳头,扯起一抹牵强的笑容,“夫君,青天白日的,不好这般,让人瞧见了怪不好意思的。”
还不能暴露,原主对他的爱意那么浓,她不能表现的太过冷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