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吸着医院外面的新鲜空气,恨不得再也不回医院。
只是今天是顾媚开庭的日子,特意化了精致的妆容,穿着整齐的去见她。
顾媚上来的时候没有一点恐慌,反而整个人很兴奋。眼球布满了血丝,嘴角裂开,止不住的笑意让人一看就胆寒。
而总经理就完全相反了,似乎是三天没有好好睡觉。已经长出了胡渣,整个人都瘦了一圈,连啤酒肚都没了。
比上次看见他的时候还要瘦。
看着下面坐着的主管,我默然。也不知道主管看见了会做何感受,心心念念的人为了心头上的朱砂痣,床前的白月光犯罪,还主动承担罪行就为了让顾媚减刑。
刘阳这个举动……
我也不知道作何评价,好坏由他自己定吧。
人证物证俱在,物证不必说,顾媚肯定留下了很多痕迹。
人证……人证本来是我,但是因为霍聘派了律师说我惊吓过度,不宜作证。
正好,霍聘因为第一时间救下了我,便代替我做完了证人。
霍聘替我考虑的很周全!
回想起那手掌的温度,只觉心中一烫。
开庭一般要走流程,要把犯罪经过一一阐述,询问当事人是否属实。
当然,顾媚和总经理没有辩驳的权利,一切已经水落石出,无论说什么也挽回不了,所以,干脆利落的认下。
我坐在那里,一字一句的听着他们阐述犯罪过程。
自己是怎么被骗上车,被威胁不许不安分。
绑架,埋下炸弹,意图杀人未遂。
每一项都清楚明了,连当时带我去见顾媚的司机都已经被抓到。
流程走的很快,审判下来,当堂宣布,刘阳同谋判定有期徒刑八年,顾媚主谋判定无期徒刑二十年。
顾媚没什么表情,依旧很兴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