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家乃百年大商,其手上涉及之处,遍布整个商界,跟他对抗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行的。
蚂蚁要想啃死大象,必先聚集成群,分而食之才行。
“一天三贯?甚至是十贯的生意。”
“这是真的?”
众人都被惊的够呛,暗淡下去的眼神,又再一次散发出了光晕。
别说一天三贯,一天要是能挣一贯钱,让他们跪地叫爷都行。
可这话,要换作别人,他们肯定不信,可偏偏是一个最近富享殊荣的新乡绅李子墨。
乡里关于李子墨白手起家的传闻也不少,大家伙都听到过一些。
“当然是真的,三天时间,帮你们实现。
如果实现不了,金家的事儿,我李子墨愿意一人承担。
这是字据,你们收好了!”
李子墨满意的掏出提前准备好的保证书。
出身世家,当饱读诗书入仕为官,生在寒门,必先跨足商界,咸鱼翻身。
寒门子弟,必是屋不储银,人脉稀疏。
想要在商界立足,除了联合草根,蚂蚁啃食,别无他法。
而这些集市商户们,正是管控垄断整个市场的命脉,这时候不抓,更待何时,这也是李子墨在此跟他们浪费口舌的真正原因。
第二天。
天还未亮,整个集市就吵闹了起来,昨晚听李子墨讲经的一众商户们,纷纷带上了七大姑八大姨,搞得整个市场都停业了。
李子墨喝了杯早茶,打开贵宾楼的窗户一看,整个人都傻眼了。
布行,食行,典当行,杂货市……整个乡里所有的商户们,十之七八几乎都来了。
大家都想看看,李子墨所说的一天三贯钱,究竟是怎么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