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问题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不会例外。
陆时羡现在刚刚二十出头,目前没有任何名声以及成就。
这样的项目,一个硕士生有能力负责吗?
退一步讲,就算他成为了项目负责人,手下的科研人员真的能信服吗?
所以诺克斯虽然答应了他,但对上面的两个问题依然存在无法避免的疑虑。
换位思考,陆时羡实际上非常理解诺克斯会有所迟疑。
但在这个问题上,根本没得谈,因为他势在必得。
这是很简单的问题。
在一个科研团队里,主次关系几乎直接关系到最后论文的署名。
他借用了戴维斯的实验室,再加上他以此为交换条件换取诺克斯对自己的支持。
因此,假如到时候论文出炉,通讯地址只能是ucd植物病理实验室,而通讯作者百分百是诺克斯。
他现在不争,丧失了主动权,很可能到时候就连论文的一作都没他的份。
这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。
此时,陆时羡的身体不自觉的紧绷起来。
他必须为此据理力争!
“诺克斯教授,您的疑虑我觉得没有必要。”
“首先,这个猜想完完全全来自于我,因此在这个项目上,我比任何人都熟悉,也拥有着其他人没有的方向感,会极大缩短出成果的时间。”
“其次,在项目的全面掌控上,我也足够的经验来处理。正如您之前在《自然-细胞生物学》期刊所见的那篇论文,它完全因我一人而产生。”
“最后,关于项目的人员上,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问题,非常容易解决。”
“哦?怎么处理?”诺克斯来了兴趣,继而问道。
陆时羡斩钉截铁地回道:“项目负责人名义上由您来担任,剩下的人全部由博士或者硕士组成,例如我之前所在项目组的几位组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