捧珠小心把筷子放在碗边,退后两步,正好和他一左一右站在两侧。

    越明珠点评起来,“这碗面的精髓在于酒楼的烟火气,你让人家来家里做,我吃哪门子的烟火气?”

    早料到会被挑刺,特意花了大价钱请人来家里做还要被鸡蛋里挑骨头,张日山皱眉,眼神气愤又冷酷。

    越明珠歪头:“怎么说?”

    让她这么一瞧,那股郁气根本无处可泄,他紧紧抿着唇,伸手去撤碗:“你不吃?不吃我吃。”

    越明珠伸着筷子把手一拦,“勉强还是可以下咽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次就算了,下次注意。”

    张日山...涨红了脸,垂在身侧的手握了又握,再次被她气走了。

    等餐厅只剩她和捧珠,捧珠小声说:“小姐你要是喜欢,我晚上去酒楼跑一趟给你带?”

    越明珠无奈。

    “我逗他呢。”

    而这仅仅只是个开始。

    作为保镖,不管张日山每天要被她气多少次,可只要她离开张家,他总会从意想不到的角落里钻出来,冷脸跟在她身后当一个称职的保镖。

    不吭声的生闷气那种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上次陈皮离开前她说下次见面要考察字练的怎么样,还是最近红先生又交待了什么要紧事,一连几天都没瞧见他人。

    正好有段时间没见红珠,越明珠就带它去郊外遛弯儿。

    红珠就是当初张启山送她的那匹三岁半的浅棕色小马,现在四岁了,在太阳光下看鬓毛有点泛红,故起名红珠。

    许久不见,哪怕陪伴它最久的人是马夫,可它依然清楚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,一见到越明珠就迈着小碎步低头拱进她怀里,用海绵一样柔软的鼻子轻轻顶她肚子。

    像在无声撒娇: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。

    多可爱啊。

    越明珠忍不住抱着它头揉了好一会儿,还主动拿起刷子给它完整刷了遍毛,耳语了好久才把它牵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