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如何,他这辈子都不想听见第二次这样的话了。
他拒绝,摊主很可惜,但是也没说什么,而是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零钱,递给了阮牧,作为他资助阮牧的路费。
阮牧低头看着那一把零钱,深深地记在了心里。
虽然,他知道记得再清楚以后估计也是没用的,零钱不多,加起来也就一百来块,单这一百来块,他以后就不知道该拿什么来还。
他已经认命了,小学都没读几年就辍了学出去捡破烂,他这辈子也就是个捡破烂的了,老了估计是要去大街上乞讨的。
虽然现在才七岁,但是阮牧却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六十年后的人生。
他甚至想到了自己的死亡,思考自己是将来死在暗无天日的小破屋里几天都没人发现,还是因为太冷又讨不到饭冻死在冬夜的路边。
不知道。
走一步看一步吧,也许未来有一天他会为今天的拒绝后悔,但是那一天不是现在。
现在,他还是想回家看妈妈一眼。
哪怕她冲他发脾气,哪怕她要把他再次赶出去,他也想去再看一眼妈妈。
他没什么别的心思,就想记下来妈妈的模样。因为一直以来对妈妈的忽略,他发现他竟然从未仔细观察过那张日夜相伴的容颜。
于是阮牧继续开始上路了,小吃摊摊主给的钱被他认认真真收好,然后继续捡着垃圾。
现在天气不太冷,他自己找找就能吃上饭,这笔钱还不能动。现在攒着钱,等入了冬,说不定这笔钱还能救他一命。
现在他生病了,可没有药能吃的。
于是直线距离一百四十公里,沿着机动车道走四百三十公里的路程,阮牧就这么兜兜转转,左绕右绕地走了下来。
最开始,他一天走个几公里脚就开始疼,脱下鞋来脚上全是水泡,第二天浑身骨头都是散的,后来,他的脚底竟也结了一层层厚厚的茧,这么走了十几天,之后脚上就再也没长过水泡。
然后,他脚上的鞋子就磨破了,鞋底被磨没,脚心很大一块就碰在地面上,有一次阮牧走路没注意,脚下踩了钉子,扎得到处是血。
他疼得哭了好一会儿,还是咬着牙自己把钉进脚里的图钉扒了,用路边捡来的矿泉水洗干净,然后就那么晾在风里休息了一天。
等到脚底不流血了,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,他又开始上路。
就这么过了一个半月,曾经骄傲金贵的小少爷不见了,街上只剩下一个背着大布包,蓬头垢面的小乞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