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:
行云流水,不拘小节。
听到红衣少年名字的时候,浮现在段念禾脑海里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句。她认为男子应当洒脱,不拘小节,有行云流水之势,不骄不躁。所以她说燕行云这个名字,还不错。
而听到燕君牧的耳朵里便是……
这名儿挺好。
本公主喜欢。
因此,燕君牧那一双眼眸像躲藏在夜幕中的星星一样闪耀,如果屁股后头有毛茸茸的大尾巴,那定当高高翘起,一摇一摆的晃悠。他想了想,长公主喜欢自己的小字,那不就相当于长公主喜欢自己?!四舍五入,跟长公主互相喜欢,那三年抱俩指日可待!
燕君牧陷入自己的想象中无法自拔,全然没注意到自家亲爹频频传来嫌弃的眼神。知府大人一看自家傻小子嘴角勾起的弧度都能划船了,就知道燕君牧想多了,他暗暗叹气,默默翻了个白眼,心道:早知道不带臭小子来盛京了!
别人是踏进金銮殿当下立志光宗耀祖。
燕君牧是美色迷了眼,一见长公主误终身。
凭燕君牧喜欢长公主的劲头。
知府大人就想到自己碰上燕君牧娘亲的第一眼便喜欢到无药可救,满心满眼都是她,就算她三番两次对自己冷眼相待也不在意。现在想想,燕君牧的表现,可不就是当年的自己。
唯一不同的是……
燕君牧喜欢的女子。
是比自己大上三岁,金枝玉叶的长公主。
知府大人垂眸,也不知道是好,是坏。
罢了,罢了,顺其自然吧。
知府大人攥紧恶狼皮毛,跟拎狗崽子一样拎着恶狼后脖颈那块小软肉,咳嗽两嗓子后说道:“这头狼就算放回去也会被狼群排斥,不如把它带回客栈好生照料也算是给自己积点阴德。”
也许是累了。
知府大人声音有点低哑。
他这句话是对长公主说的,明里暗里都有种请示的意味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