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静静地听着方琳瑜讲述关于杨姨和方家的一切。
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。
当他听完后,忍不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,“这份遗嘱,是你父亲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自己写的吗?”
李杭的目光落在那份遗嘱上,仔细阅读着每一行字。
这份遗嘱,光从书面上来看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。
整份遗嘱都是由方琳瑜的父亲手所写。
字迹清晰。
而且也有方琳瑜父亲本人的亲笔签名。
签名也十分工整。
落款处也清楚写明了遗嘱书写的日期。
但这并不能完全说明遗嘱的合法性。
因为法律对于遗嘱的有效性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。
因此还是有几点存疑。
首先,方明是否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?
其次,遗嘱是否真的是方明本人所写?
再次,这份遗嘱是否是在他意识清醒的时候自愿立下的?
最后,方明在立遗嘱时有没有受到欺诈或者胁迫?
如果存在这些情况中的任何一种。
那么这就可能是一份无效的遗嘱。
李杭沉默了片刻,然后认真地看着方琳瑜说道,“方小姐,我理解您的心情,但目前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”
“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有待确定。首先,要考虑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和意愿表达是否清晰明确。如果这些方面存在疑问,那么这份遗嘱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