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挺好。
    讲真,我这人吧,虽然重视朋友重情重义,但是。
    真心随缘。
    随缘,划重点。
    这是个毛病。
    也算是个缺点吧。
    挺难改的。
    这本书最开始吧,就是突然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一个人。
    认识一个熊孩子。
    让更多的人知道她的存在。
    以证明她的存在。
    文笔不怎么样,空有一腔不着调的血。
    嗯。
    还好大家都挺惯着我的。
    不管是朋友也好版主也好书友也好水友也好。
    确定都挺惯着我。
    【叉腰】
    【可把我xx坏了】
    这里,是被我视为可以和众人唠嗑的地方,可以分享心情的地方。
    像是一个可以发弹幕的日记本一样。
    嗯,就差刷一排66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