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个字是重点。
至于章志军为什么没再管子公司的事——
“因为我发现谢景湖对进出口生意其实并不感兴趣,他就是在利用子公司业务的特殊性给卓锦心送钱。当时他和卓锦心的事还瞒着家里,我作为知情人一方面要顾及和谢景湖的友情必须帮他隐瞒,一方面又没脸见他妻儿。在这种矛盾愧疚中,我只能尽量远离子公司的业务,只要我不去管我就可以假装不知情,可以减轻一点心里愧疚!”
章志军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。
查案子需要逻辑推理,定罪却需要证据。
从明面上看,章志军和那家子公司确实没太多关系。
在章志军当‘锦湖’股东时,他只有3%的股份,他和谢景湖私交很好。生意上,谢景湖非常有主意,没有谢景湖的同意,章志军不可能越过谢景湖去管理‘锦湖’!
章志军坦坦荡荡。
知道锦湖的子公司可能涉及走私,章志军还反过来替谢景湖说话呢!
“不可能!”
章志军的眉毛紧紧拧着:“他确实给卓锦心转了不少钱,我能理解他当时脑子不清醒。别说他和卓锦心年轻时本来就有一段旧情,就是我也同样没有逃过一时的意乱情迷……但他不可能去做走私,正当生意已经足够挣钱了,他没理由去冒这样的风险!”
正常人都会这样想。
正当生意就足够挣钱了,没理由还冒险去干走私。
可正常人的思维就一定是罪犯的思维吗?
有些企业明明已经足够赚钱了,同样会用苛刻的手段去压榨员工,去用各种办法“避税”。
——因为这个世上没人会嫌自己钱太多啊!
章志军的资金账目和个人通讯记录又被仔仔细细筛查了一遍。
整个过程里,章志军本人就像上次被卓锦心举报一样配合。
看起来,他真是无辜的。
……
几乎是同一时间,谢玉平得到了回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