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爷爷,我叔叔,我爸爸都是搞机械的,我从小都是在工厂车间的嘈杂环境下长大的。

    诚如我妈说,我的起点就比普通人高,不能浪费这么好的先天条件,”

    看仝奕耸肩,清歌忍不住问:“那你喜欢吗?学起来会不会很枯燥?”

    “还行吧,毕竟从小生长在那样的环境里,早就习惯成常态了,也谈不上喜不喜欢。

    就好像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一样。而且机械这玩意儿,不能分心,一旦投入,就不觉得枯燥了。

    就比如你,初中作文就写的很棒,还参加了县城的比赛,拿了一等奖。

    没想到长大以后,你却来研究这些在我看来无比枯燥的文字了。”

    清歌抖了抖自己的稿纸:“嗯,这话在理,我是因为喜欢才选择这一行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以后要做老师?”清歌下意识的摇头,“不一定,也许会往编辑或者写作方面考虑。”

    她给杂志社投稿的事儿,还没人知道,也不会让谁知道。

    如果被看到问起来,那就只能答‘都是瞎写着玩儿呢’。

    别看现在室友关系还都处的不错,那也只是没有利益冲突而已。

    四年还很长,真正适合自己的朋友,经得起任何考验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九七年大学城附近还没有出现网吧,也许其他地方有,但距离远她不考虑,只能先手写邮寄。

    亏得小时候的努力,她的字不算差,但远比不上经过正统训练的。

    所以闲暇之余她也会临摹字帖练习楷书,好让自己的字体能在稿子上占据一定优势。

    国庆放假前,她投出去的稿子陆续回了稿费。

    稿费需要她拿着汇款单到邮局领取。

    因为都是短篇,投稿一次过的占一半,剩下一半被退稿之后还需反复修改再邮寄。

    凭着这份执拗,一个月时间她获利八百元稿费,已经完全能顾得住自己的生活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