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明很快自己开着车,来到县政府门口。
罗姝从里面走出来,上了副驾驶。
刘明一脚油门,开去公安局。
两人来到公安局,负责案件的警察,热情接待。
刘明连忙问道:“你们抓到人了,在哪里?”
警察认识刘明,青城县最出名的企业家。
“刘总,人在审讯室,好像是你们高中同学,叫周楠。”
刘明心里一惊,怎么会是她?连忙否定,肯定是哪里搞错了。
厉声质问:“你们是不是搞错了,周楠怎么会偷钻戒,这可关系到一个人的名声,怎可随意抓人。”
警察连忙解释:“刘总,人赃俱获,还有你们高中同学,叫什么?”
他想了一下:“叫吴莲花,亲眼看见她偷了罗主任的钻戒,放进包里。
钻戒在她包里搜到,又有吴莲花的证词,我们这才把人带到警局来审问。”
警察打开抽屉,拿出钻戒。
“罗主任,您看下,是不是您丢失的那一枚。”
罗姝接过钻戒,看了一眼。
“是我的钻戒”
警察拿出一份文件:“麻烦罗主任在上面签个字,就可以拿走,剩下的,我们会对嫌疑人审讯,提交检察院,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罗姝接过文件,看了一眼,在上面签字。
给了警察一个眼神:“警察同志,周楠跟我们是高中同学,可不可以私下解决,让她赔礼道歉,就不要移交司法机关,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警察摇头:“这可不行,不能徇私枉法,必须要移交检察院。到时您可以出示谅解书,法院也许会少判几年。”
罗姝看向刘明,你看,我尽力了,不能徇私枉法,只能走审判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