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收破烂的,等着我一下,我回家收拾一下去。”
两个小丫头也跟着她急忙走了,她们也有穿小了穿烂的鞋子,可以拿来换。
陈老倌把墙角的一个破竹框拖了出来,林芳好奇的凑上前去看,眼里感觉到了震惊。
里面都是些啥啊,破了的玻璃,黄旧的破纸皮,那些被人吃剩下的骨头,还有已经烂得只剩下一半的烂布鞋子……
这些东西,实在是刷新了她对贫穷的认知。
放在湘市的话,感觉扔大街都不会有人要。
平时,她最多就是把刷完的牙膏皮拿去换个一两分钱,别的破旧的衣裳等,也会拿去换了,很少穿打补丁的衣裳。
但此时看着这一竹筐的东西,竟然还真的卖掉了,大概值一块钱吧。
主要是有熊骨头值钱,其余的都是添头。
他们家得了熊头和一只熊掌,这是打狗队队长的优待了。
也是陈虎比较厉害,竟然带着人撞上了。
不然的话,这荒山野岭的,上哪儿抓去。
至少,在过年无数年间,老槐沟村的人,还没有捕猎到过,简直可以让人吹上三年的了。
那收货的人,是一个中年男人,带着一只特别凶恶的黑狗。
牵着一匹瘦巴巴的小驴子,跋山涉水而来。
这人看起来挺受欢迎的,此时围着他转的村民还不少。
林芳心中一动,想到自已身上没有用的东西,大概就只有头发了。
她这些日子被人养得白白胖胖的,但也知道,不劳动不得食,总想做点什么。
于是,就尝试性的问了一下。
收货郞对其笑了笑。
“姑娘,你这毛发又黑又粗的,的确是好看,但没啥用啊,值钱的是这些猪毛啊,尤其是猪鬃毛。这个可以用来做牙刷,鞋刷,价值还挺高,可惜,你们村竟然一个也没有,唉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