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胜摸着下巴,低头沉思。
醉白巷子的消费,普通人家都难以承受,更别说平日里游手好闲的混混了。
除非他们得了横财,一夜暴富。
焦胜在原地踱步,回头看了一眼宝器轩掌柜的尸体。
摇曳的火光中,火把燃烧的油布被烧得融化,一滴滴火苗落在青石板路上。
忽然间,风停了,火光也不再晃动。
焦胜抬头看向那名报信的密谍,语气平静地说道:“把衫云阁的掌柜带来问话。”
片刻后,一名身着员外服饰的中年人满脸谄媚地凑上前来:“各位大人万安,小人孙文。”
焦胜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眼,平静地问道:“你在哪里看到那些混混的?仔细说说。”
孙文赶忙回答:“各位大人,封锁醉白巷的时候,他们正从醉白巷的后巷里逃出来,其中一人吓得摔倒在地上,爬了两下都没起来,另外三个人才过去扶他。”
焦胜皱了皱眉,失望地说道:“这般窝囊,也不像是北狄贼人的做派。”
贾垒在一旁也有些失望:“北狄贼人虽然可恨,但个个训练有素,绝不是这种宵小之徒。”
孙文忽然又补充了一句:“对了,当时摔倒的那个还说‘早知道不接这个活了,就知道这些个世家大族的脏水不能淌’,他们说话的时候,从我身边经过,我听得一清二楚。”
贾垒脸色一变,看向焦胜:“大人,这四个人看起来应该和周大周二接的是同一人的任务。”
焦胜点了点头,又问:“孙掌柜,你看见他们往哪里跑了?”
“沿着福佑街往东跑,但小人也不知道他们最后去了哪里!”
焦胜又皱起了眉头,偌大的景城,想要揪出四个人可不容易。
然而这时,孙文说话大喘气:“但小人知道他们住在哪里。”
焦胜:“嗯?”
孙文语速飞快地说道:“这四个混混在景城挺出名的,我对他们有印象,是因为他们平日里游手好闲。可一个月前,他们突然变得出手阔绰起来。二十多天前,他们分别在小人的铺子里定制了两套行头,都是秋季常穿的立领大襟款式,还选了讲究的宝蓝金丝腾云祥纹。”
这宝蓝金丝腾云祥纹,多见于古代贵族或富裕阶层的服饰上,领口、袖口、下摆、襟边等部位都有绣制,工艺复杂,备受官宦贵人喜爱,价格自然不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