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获首领,你们部落的巫想学医术,可以来我华夏部落学,只要他品行不错,我都会教。
他的医术学的好,就能救回更多人的命,这方面我不会藏私的。”长歌也是欣赏这个获,才这么说的,况且传播医术,对这个世界的人类来说,也是一件好事。
可听在获的耳朵里,却是天大的惊喜,他赶紧站起身,给长歌行了一礼,“巫,谢谢您,您才是最仁慈的那个巫。”
“那你回去挑人吧,我们日出的时候,就会离开,晚了就只能让他自己去华夏部落了。”长歌跟获说道。
“好的,我马上回去挑人。”获说完就走了。原部落有三个巫,他一定要挑一个最聪明的,争取多学一些医术回来。
长歌看着河,笑着说道:“你不用担心我会离开部落,对我来说那就是我的家,不会离开的。”
“嗯,我知道了,那我去帮石交易了。”河红着脸出去了,他的那点小心思都被巫看穿了,有点不好意思。
在远古时代,不止有巫,其实还有祭司,可巫和祭司是有区别的,虽然本职上,干的都是些装神弄鬼的事,但巫是以普通人的信仰为中心,而祭司则是为了贵族服务,也就是后来的奴隶主。
到了傍晚,获带着他们部落的巫来了,确切的说应该叫觋或者祝,因为他是个男人,名字叫凌,二十几岁的样子。原部落的人都叫他觋凌,同时来的还有他的护卫十名。
获给了河整整两头野牛的肉干,算作为学费。
在学习期间,护卫们打的猎物也归华夏部落,作为他们的伙食费。
长歌想着:这个获还挺懂人情世故的,难怪能把部落经营的这么好,果然是个聪明人。
凌自从见了长歌,就有些拘谨,长歌的药粉他见过,比他强多了,这个学习的机会,可是他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。
凌的医术不怎么好,也就是认识一些草药而已,其实大部分的巫都是这个水平,差距也就是认识草药的多少而已,至于说诊脉啥的,根本就没这个认知。
所以凌特别怕长歌看不上他,嫌弃他笨。
长歌如果知道他的想法,肯定会说:你想多了。只要肯学,长歌也不介意多教教他,毕竟他以后救的人,也有长歌一份功德。
华夏部落带来的货物早早的就交易完了,受欢迎的程度不言而喻,这次的交易会,也让所有的部落都知道了华夏的名字。
这才是长歌的目的所在。
一行人在第二天一早就打包准备回部落了。回去的时候,带的东西跟来的时候差不多,主要是那些药粉值钱,换的也都是些兽皮肉干一类的。
等回去后,这些兽皮就让后勤队那边硝制出来,能做衣服就做衣服,不能做衣服的就干别的。
这次回去,多了一百多人,浩浩荡荡的好不壮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