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然不敢消极怠工。因为那是我的救命钱啊。
思及,我收回手,让长长的指甲掐入自己的皮肉里,痛感可以让我一如既往地笑得天真傻气: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……您器大活好让我腰酸背痛啊哈哈哈,我浑身没力气。”我变相的夸他的床上技术好。
没有男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夸赞,更何况李琛染觉得自己当之无愧,他嗤笑:“你的彩虹屁比原子弹爆炸的声音还要响。行吧,我也不是毫无人性的衣冠禽兽,你怕什么。”
他大大咧咧不着衣物就下了地捡衣服,我没敢看他健硕的胸膛,脑海里却不自觉地浮现起刚才酣畅淋漓的体验。
如果温同学还在的话,他一定会和往常一样调侃我“抱都抱了亲也亲了,现在害羞还来得及吗?”
我第一次遇到温同学时,我低着头走路所以撞到他的怀里,他戏谑地笑着说“同学是和夏天约定好了要撞我个满怀吗?”
那时空气中是若有若无的栀子花的香味,就和在我面前翩然而至的男孩一样,让人脸红心跳,呼吸紊乱。可是。
我害死了他。
回忆像粉红色的幸福泡泡一样瞬间破碎,李琛染拉过我的胳膊,让我的思绪从那些美好到好似我不曾经历的回忆里挣脱出来,我猛然抬头看他。
李琛染说话是一贯的轻佻,在他西装革履之下,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的我像跳梁小丑,无地自容:“你的名字叫什么?”
“怎、怎么了?”我结结巴巴地答道。
“你不说算了。”他根本就不纠结这个问题,甩开我扭头就要离开这里,我连忙在他的身影还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时说:“我是于常安。”
于常安。
寓意那么深远的名字,但是老天爷为什么就不肯让我平安啊。
就连活着,也做不到。